本《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协议书》(下称“本协议”)由以下双方于_年月_日签订:
甲方(委托方): _
地址:
法定代表人/负责人:
联系电话: _
乙方(服务方): _
地址:
法定代表人/负责人:
联系电话: _
鉴于甲方需要进行工程项目(项目名称:__,下称“本项目”)的相关技术工作,并有意委托乙方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服务;乙方拥有相关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资质,愿意接受委托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、诚实信用的原则,经友好协商,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工程技术咨询服务事宜,达成如下协议,以资共同遵守。
第一条 服务内容与要求
1.1 乙方根据本项目需要及甲方要求,提供以下范围内的工程技术咨询服务(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细化或选择):
(1)项目可行性研究与技术经济分析;
(2)工程设计方案的咨询、优化与评审;
(3)施工图审查与技术交底咨询;
(4)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、质量监控与疑难问题解决方案咨询;
(5)新材料、新工艺、新技术的应用咨询;
(6)工程竣工验收的技术支持与咨询;
(7)其他双方约定的技术咨询服务:__。
1.2 乙方应指派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(主要人员名单及简历作为附件)组成项目组提供服务,并确保服务的专业性、科学性、客观性和及时性。
1.3 具体服务范围、深度、交付成果(如咨询报告、审查意见、方案建议等)及标准详见附件《技术服务任务书》。
第二条 服务期限
2.1 本协议服务期限自_年月日起至年月_日止,或至双方确认的本协议项下所有服务完成并交付最终成果之日止。
2.2 如因项目情况变化需延长服务期限,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。
第三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
3.1 本项目工程技术咨询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元(大写:_元整)。该费用为含税价,已包含乙方为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成本、报酬、税费等。
3.2 支付方式(可选择或另行约定):
方案一:分期支付
(1)本协议生效后个工作日内,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%,即人民币元,作为预付款;
(2)乙方提交中期咨询成果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个工作日内,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%,即人民币元;
(3)乙方交付全部最终咨询成果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,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尾款,即剩余的全部费用人民币元。
方案二:其他约定:_。
3.3 乙方每次收款前,应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。甲方收到发票后按约定支付款项。
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
4.1 向乙方明确咨询目标、要求,提供与服务相关的、必要的项目背景资料、技术文件及工作条件,并对其真实性、准确性负责。
4.2 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与生活便利条件(如有需要)。
4.3 按本协议约定及时接收乙方提交的咨询成果,并组织评审与验收。
4.4 按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。
4.5 对乙方提交的咨询成果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承担保密责任。
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
5.1 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、规范以及本协议约定,独立、客观、公正地提供咨询服务,确保咨询成果的质量。
5.2 按约定的时间、形式及内容提交咨询成果,并对咨询成果的科学性、合规性负责。
5.3 在服务过程中,应接受甲方的合理监督,就重要节点及时与甲方沟通。
5.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,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服务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。
5.5 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、技术资料及咨询成果承担保密责任,未经甲方书面许可,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用于本协议目的以外的用途。
5.6 乙方对其指派的工作人员的行为负责,并确保其具备相应资质与能力。
第六条 成果交付与验收
6.1 乙方应按照附件《技术服务任务书》约定的时间、地点和方式向甲方提交咨询成果。
6.2 甲方应在收到咨询成果后__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或提出书面修改意见。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,视为验收合格。
6.3 如验收不合格,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合理意见进行修改、补充或重做,直至符合约定标准,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,且不延长原定服务期限(因甲方要求发生重大变更的除外)。
第七条 知识产权与保密
7.1 乙方为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咨询成果(包括但不限于报告、图纸、数据、方案等)的知识产权,在甲方付清全部服务费用后,归甲方所有。乙方享有署名权。
7.2 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所使用的自有技术、专利或背景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。
7.3 双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协议而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、技术信息等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,保密期限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。
第八条 违约责任
8.1 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用,每逾期一日,应按逾期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。逾期超过日的,乙方有权暂停服务。
8.2 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交符合质量要求的咨询成果,每逾期一日,应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。逾期超过日,严重影响项目进度的,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,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损失。
8.3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,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。
8.4 因乙方提供的咨询成果存在重大缺陷或错误,给甲方造成损失的,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第九条 免责条款
9.1 因不可抗力(如地震、战争、重大疫情等不能预见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)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,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,并提供相关证明,可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。
9.2 因国家法律、法规或政策重大调整,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,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,互不承担违约责任。
第十条 争议解决
10.1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,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。
10.2 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第十一条 其他
11.1 本协议一式份,甲方执份,乙方执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1.2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(或合同专用章)之日起生效。
11.3 本协议未尽事宜,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1.4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的所有通知应以书面形式(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、传真、挂号信)送达对方以下地址。地址变更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。
(以下无正文)
甲方(盖章): _
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(签字):
日期:年月_日
乙方(盖章): _
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(签字):
日期:年月_日
附件:
1. 《技术服务任务书》(明确具体服务内容、范围、交付成果清单、时间节点、质量标准等)
2. 《乙方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及简历》
3. (其他附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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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4-10 04:41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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